2009-09-07

“在之中”的预先描述

海德格尔要寻找的是此在的存在。他从现象学的方法获得了通达此在的方式。天然通达此在的方式就是此在的平均的日常状态。而此在这一状态的一般基本存在建构就是显现为“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一基础结构。

海德格尔对一般存在意义问题的开端探索,就是对此在的这一基础结构进行剖析出发。他提出,只要基于对这一基础结构的分析,便可以浅近地提示出此在的存在来,以达到崭露借以最源始地解释存在的视野,一旦获得了何谓此在的存在这一视野,海德格尔就将要求在更高的和本真的存在论基地上来重复准备性的此在分析工作,那就是时间性将被展示出来,作为此在的存在之意义,只有把此在解释为时间性,才能为主导问题即一般的存在意义这一问题准备好获得答案的地基。

海德格尔认为,在世(即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一基础结构是一个统一的现象,必须以整体来看待。在这些建构环节中摆出任何一项都意味着摆出其它各项,这就是说,各自都是整体现象的寻求。对“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一基本存在建构的剖析,海德格尔首先从“在之中”这一生存论环节尝试作一描述以制定他进行解释的方向。海德格尔这么作的目的是:要在一开始分析个别环节的时候就先以一种贯彻始终的眼光来保罗结构整体,防止同一现象分崩离析。

海德格尔说,在整体的基本存在建构中,“第一步就应当看到作为生存论环节的“在之中”与作为范畴的现成东西的一个对另一个的“在里面”这两者之间的存在论区别。”他说“我们用这种方式把“在之中”划分出来,却并不是说此在不具有任何种类的“空间性”。相反,此在本身有一种切身的“在空间之中存在”,不过这种空间存在唯基于一般的在世界之中才是可能的。”

那么,何谓海德格尔所说的生存论的“在之中”和范畴性质的“在里面”的存在论区别?

海德格尔指出,属于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在之中”的存在方式其实称谓着这样一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者在另一个存在者“之中”,有如水在杯子“之中”,衣服在柜子“之中”。我们用这个“之中”意指两件在空间“之中”广延着的存在者就其在这一空间之中的处所而相对具有的存在关系。它们作为摆在世界“之内”的物,都具有现成存在的存在方式。在某个现成东西“之中”现成存在,在某种确定的处所关系的意义上同具有相同存在方式的东西共同现成存在。例如:椅子在教室之中,教室在学校之中,学校在城市之中,直到椅子在“宇宙空间”之中。海德格尔把这种存在论性质称为范畴性质的“在里面”,它们属于非此在式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

反之,生存论环节的“在之中”意指此在的一种存在建构,它是一种生存论性质。这种生存论性质有别于范畴性质的存在论。生存论的“在之中”不是指一个身体物(人体)在一个现成存在者“之中”现成存在。“在之中”不意味着现成的东西在空间上“一个在一个之中”;就源始的意义而论,“在之中”也根本不意味着上述方式的空间关系。”

海德格尔指出,“之中”(in)源自innan居住,habitare逗留。an(于)意味着:我已住下,我熟悉,我习惯,我照料;它具有colo的如下含义:habito(我居住)和diligo(我照料)。海德格尔把这种含义上的“在之中”所属的存在者标识为我自己向来所是的那个存在者。而“bin”(我是)这个词又同“bei”(缘乎)联在一起,于是“我是”或“我在”复又等于说:我居住于世界,我把世界作为如此这般熟悉之所而依寓之,逗留之。若把存在领会为“我在”的不定式,也就是说,领会为生存论环节,那么存在就意味着:居而寓于。。。,同。。。相熟悉。因此,“在之中”是此在存在形式上的生存论术语,而这个此在具有在世界之中的本质性建构。

海德格尔认为,依寓世界而存在,这其中可更切近一层解释出的意义是:消散在世界之中。在这种意义下,“依寓”世界是一种根基于“在之中”的存在论环节。海德格尔认为“在之中”的“依寓于世界而存在”这种生存论的存在论结构,就是此在这种存在者的源始存在结构的现象内涵。海德格尔认为对诸存在概念的勾画都必须依照此在的这一源始存在结构的现象内涵来展示。

那么,何谓海德格尔所提出的这一此在源始存在结构现象内涵的实际性质和状态呢?

根据海德格尔的看法,“依寓于”的生存论性质指的是此在这种存在者在世界之中存在的一种“实际状态”海德格尔认为,当传统范畴存在论把“人”的存在规定为事实上的现成存在,寻找的是有关“是什么”这一最广义的现成状态的存在论意义时,传统范畴存在论就对此在的“存在之领会”这一主要存在建构设下了遮蔽的可能性。反之,海德格尔的生存论所要发问的却是有关存在者“是谁”这种存在论的生存论意义上的提问。这种提问源自于存在者的存在之领会的展开状态。因此海德格尔认为,生存论和范畴存在论乃是存在性质的两种基本可能性,然而只有在已经澄清的存在问题的视野上才能讨论存在性质的这两种样式的联系。

因此,海德格尔的生存论的实际状态指的不是此在事实上的现成状态。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即使是“可以在某种限度内以某种理由被看作仅仅现成的东西”。但此在在这某一种‘事实上的现成存在’的意义下乃然领会着它最本己的存在。因为自己的此在这一事实的“事实性”在存在论上却根本有别于一块石头事实上搁在那里。因此,每一此在总都就作为实际的此在而存在,我们把实际此在的这一事实性称作此在的实际性。”

“实际性这个概念本身就含有这样的意思:某个“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在世界之中,或者说这个存在者在世;就是说:它能够领会到自己在它的“天命”中已经同那些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縛在一起了。”

从此在的实际性与非此在的存在者的实事性的区别出发,海德格尔认为,范畴存在论的存在者的存在性质都奠基于此在的“在世”这一存在建构上。海德格尔举例说,当我们语言上习惯把两个现成东西的共处表达为:“桌子‘依’着门”,“凳子‘触’着墙”时,严格地说起来,这里没有“触着”这回事。这倒不是因为要精确考察起来在凳子与墙之间其实总可以确定一个间隙,而是因为即使间隙等于零,凳子原则上也不可能触着墙。”

海德格尔说,墙能够“为”凳子来照面这件事的前提是:只有当一个存在者本来就具有“在之中”这种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只有当世界这样的东西由于这个存在者“在此”已经对它揭示开来了,这个存在者才可能接触现成存在在世界之内的东西。因为存在者只能从世界方面才可能以接触的方式公开出来,进而在它的现成存在中成为可通达的。如果两个存在者在世界之内现成存在,而且就它们本身来说是无世界的,那么它们永不可能“接触”,它们没有一个能“依”另一个而“存”。

从海德格尔对生存论和范畴性质的“在之中”和“在之内”的描述来看,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那就是以生存论的存在方式存在的存在者即此在,是能“有”世界的存在者;因为它的“在此”世界这样的东西才对它揭示开来。反之,以“在之内”存在的存在者是没有世界的存在者,是在世界本身之内的存在者,必须以“世界”这样的东西作为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海德格尔说,当人们常说,“人有他的环境(周围世界)”。但只要这个“有”乃未加规定,那么这句话在存在论上就等于什么都没说。“有”就其可能性而言根基于“在之中”的生存论建构。因为此在本质上是以“在之中”这种方式存在的,所以它能够明确地揭示从周围世界方面来照面的存在者,能够知道它们利用它们,能够有“世界”。“有一个周围世界”这句话在存在者层次上已经是老生常谈,在存在论上却还是个问题。”

海德格尔提出“在之中”与“在之内”的本质存在论区别后,他继续为何谓“在之中”所提及的生存论的存在方式作出厘清。“在之中”的存在是一种实际性而非现成的事实性的存在。那么这种实际性的生存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样式和状态?

海德格尔说:“此在的实际状态是:此在的在世向来已经分散在乃至解体在“在之中”的某些确定方式中。我们可以通过下面举例的例子指出“在之中”的这些方式确是形形色色:和某种东西打交道,制作某种东西,安排照顾某种东西,利用某种东西,放弃或浪费某种东西,从事,贯彻,探查,询问,考察,谈论,规定,诸如此类。“在之中”的这些方式都具有操劳的方式,而对这种存在方式我们还将深入描述操劳的方式也还包括:委弃,耽搁,拒绝,苟安等残缺的样式,包括一切“只还”同操劳的可能性相关的样式。”

海德格尔指出,虽然“在之中”的生存论环节的实际状态的确定方式都具有操劳的方式。但这一“操劳”的意义并不是指先于科学的存在者层次上的意义,比如此在首先是经济的或“实践”的。反之,他说“在这部探索中“操劳”一词是作为存在论术语(生存论环节)使用的它标识着在世的可能存在方式应使此在本身的存在作为“操心”映如眼帘。我们必须把“操心”这个词把握为存在论上的概念。”

海德格尔继续解释:“这个词同在每一个此在的存在者层次上都可发现的“沮丧”和“生机操劳”完全不是一码事。只因为此在在存在论上被领会为操心,所以诸如此类的东西及反过来像“无忧无虑”和“欢快”这样的东西在存在层次上才是可能的。因为此在本质上包含在世,所以此在的向世之存在本质上就是操劳。”

海德格尔提出的“此在本质上包含在世”这一存在论规定是一个关键性的存在论生存论意义。也即是说明,在世这一基本存在建构本质上就是此在的存在建构,是此在无法割绝和否定的本质规定。

因此,海德格尔说,“在之中”不是此在时可有时可无的属性,好像此在没有这种属性也能同有这种属性一样存在的好好的。并非人“存在”而且此外还有一种对“世界”的存在关系,仿佛这个“世界”是人碰巧附加给自己。此在绝非“首先”是一个仿佛无需乎“在之中”的存在者,仿佛它有时心血来潮才接受某种对世界的“关系”。只因为此在如其所在地就是在世界之中,所以它才能接受对世界的“关系”。

从这一观点出发,海德格尔可以说是站在了历史的前端,道道地地的预言出了现代人类的困境和状态。即人们把“世界”作为“它者”来看待和对待,以致于“世界”可以跟我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我们可以任由的糟蹋和破坏。因为传统范畴存在论告诉我们,人类是一种可以需要,也可以不需要“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存在者。但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却驳斥了这一点,指出了我们本质上就是包含在世。

因此海德格尔指出,所谓的在世这种存在不是这样建构起来的:仿佛在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之外还有另一种存在者现成存在,并同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聚会在一起。反之,这另一种存在者之所以能够“同”此在“聚会”,只因为它能够在一个世界之内从它本身方面显现出来。”

从海德格尔对“在之中”这一生存论环节的事先描述,我们获得了此在的源始存在结构的现象内涵是“操心”这一本身的存在。而“操劳”则是作为存在论即生存论环节使用的术语。它标识着在世的可能存在方式以及向世之存在的本质。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在世的现象学展示具有斥伪去蔽的性质。因为在每一此在中。在世这种现象总已经以某种方式被“看到”了。在世现象之所以已被“看见”,是因为---就其随着此在的存在向来已经对此在的存在之领会展开了这一点而言---它构成了此在的基本建构。”

海德格尔道出了在世这一现象与此在的关系。在世本质上就是此在的存在建构。这一存在建构是随着此在对存在的存在之领会有展开和有所领会的。在世这种现象总已经以某种方式被“看到”了。然而,何以此在往往在其存在的领会中会把在世这一现象跳过呢?

海德格尔说,在世这种现象总已经以某种方式被“看见”了。但是这种现象通常也总已经同样根本地被误解了,或者它所得到的解释在存在论上是不充分的。不过,这种“以某种方式看见然而通常却都误解”其本身就恰恰就是奠基在此在本身的这样一种存在建构之中---按照这种存在建构,此在在存在论上首先从那种它自身所不是的但却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来照面的存在者方面及其存在方面来领会它自己本身,也即是说,领会它的在世。”

海德格尔提出此在的这样一种存在倾向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奇特和新颖的看法。这一特殊的存在倾向海德格尔会在往后的章节中加以更详细的阐释和论证。但在这里它随着对“在之中”这一生存论环节的预先描述而被带出来,原由是因为这关系到自古以来传统范畴存在论所触及的“认识论”的问题。海德格尔尝试从他所获得的在世这一基本存在建构的现象来对“认识”的问题提出他的生存论存在论的阐释。

首先我们必须紧记海德格尔在分析在世的“在之中”这一生存论环节的时候为我们带出了此在的存在本身即“操心”这一存在论上的结构概念。而“操劳”即标识着此在在世的可能存在方式。这些现象都是此在的源始存在结构的现象内涵。

那么,如果此在的源始存在结构的现象内涵本质上都包含在“在世”的现象中,在世这一现象总应该以某种方式是熟知或者总已经以某种方式被“看到”了,然而为甚这种现象还通常都被误解或者所得到的存在论解释是不充分的?

如果根据海德格尔所说,此在的存在建构本身就有这样一种存在方式。那就是此在在存在论上首先从那种它自身所不是的但却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来照面的存在者方面及其存在方面来领会它自己本身,也就是说,领会它的在世的这种方式。那么在还未对此在的这种存在建构所含有的这种倾向作进一步的阐释之前,这种现象的认识是一种怎样的认识?以及它在生存论的“在之中”的操劳向世的存在方式中起着怎样的相对意义?却让我们看看海德格尔的解释。

德格尔解释说:“在此在本身之中和对于此在来说,在世这一存在建构总已经以某种方式是熟知的。但现在若要认识这种存在建构,认识活动就突出出来,而它作为对世界的认识这样的任务恰恰把它自己弄成了“心灵”对世界的关系之范本。因此,对世界的认识或仅着眼于“世界”谈及“世界”,就作为在世的首要样式来起作用了,虽然在世之为在世还没有得到理解。因为存在论上还始终无法通达在世这种存在结构,而它在存在者层次上却已经被经验为存在者(世界)与存在者(灵魂)之间的“关系”;又因为人们在存在论上执拗于存在者从而把存在首先领会为世界之内的存在者,于是,人们就立足于这两种存在者,就它们的存在意义来尝试着理解上述存在者之间的那种关系,也就是说,把这种关系理解为现成存在。”

海德格尔继续说,“虽然人们对于“在世界之中”有先于现象学的经验和熟悉,但由于存在论上的不适当的解释,在世却变得晦暗不明了。直到如今人们还在这种不适当的解释阴影下来认识此在的建构,非但如此,人们还把它当作某种自明的东西呢。于是乎,这种不适当的解释就变成了认识论问题或“知识形而上”问题的“明白确凿”的出发点。因为:一个“主体”同一个“客体”发生关系或者反过来,还有什么比这更不言而喻呢?”

因此海德格尔提出,“因为这种情况,也因为认识的这种优先地位把对认识最本己的存在方式的领会引入迷途,所以我们应该从认识世界这一角度更尖锐地提出在世的问题,把在世作为“在之中”的生存论“样式”收入眼帘。”

读到这里,海德格尔明确的把“在之中”预先的描述之后,让我们对何谓此在的源始存在结构的现象内涵有一番事先的领会,从而能够把握“操心”和“操劳”这两个生存论的存在论概念和术语,以对范畴存在论的“在之内”的存在论概念作出区别。此外也从“在之中”这一生存论环节提出对“认识”这一此在的另有根基的存在样式在存在问题上的根源。且让我们在下一章看看海德格尔是如何在生存论的“在之中”这一存在基础上解决有关对世界的“认识”所带来的长久的存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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